送货单没有公司盖章,是否就可以拒付货款?
张冬梅
律师
律师观点
原创文章
甲公司供给一批包装箱给乙公司,乙公司收货时,其业务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。后乙公司迟迟不支付货款,甲公司索要无门,无奈欲通过诉讼解决。来委托本律师处理。只拿出一张签字的送货单,根据买卖合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送货单不能确认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,单凭这张单据起诉败诉风险极大,于是仔细了解双方交易的细节,并指导其准备了其他证据。开庭后,乙公司果然否认与甲公司存在买卖合同关系,最终法院结合其他证据,认定签字的人是职务行为,应由乙公司承担付款责任。 提醒各法人在交易的过程中尽量签订书面合同,避免发生纠纷时基础法律关系举证困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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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8-05 17:00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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